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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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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系浙江省司法厅批准,作为省内首批合作制律师事务试点所之一,于1993年3月成立,是台州市较早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红大所现有执业律师22名,实习律师3名。建所二十年来,红大所持之以恒得秉承着“尚德、尚真、和谐、共赢”的宗旨,办理各类案件经验丰富,先后担任二百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公民的法律顾问,全所每年处理民事、刑事、经济以及行政案件逾千件,直接为当事人追回经济损失逾亿元。
二十年办所期间,红大律师事务所在全体执业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与浙江省内多家政府机构及知名律师事务所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诉讼、仲裁领域具有独到的办案优势,并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拓展新型案件,在非诉讼业务领域,已与多家行政机构建立了调解协作机制。通过与当事人的庭前调解,有效化解决社会矛盾,真正达到法律对于社会的最高作用效果即定纷止争。目前,这些调解机构有效运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凭借良好的执业信誉,红大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10月被评为台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8年3月被评为台州市著名律师事务所,2016年9月被评为2011-2015年温岭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评为温岭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台州仲裁委员会在本所设有工作站、案件受理点。红大所的多名律师被聘为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调解员,并在相关社会团体以及研究机构任职。
法谚云:“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Jus est ars boni et aequi)”,红大所的至高目标就是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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