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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单位: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12-18     查阅[2412]次
1、 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 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 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 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 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 出庭准备;
7、 参加法庭调查;
8、 参加法庭辩论;
9、 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主办: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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