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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律协组织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12-22     查阅[1289]次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12·4”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台州市律协组织全市律师在12月开展“四个一”活动助力“12·4”宪法日宣传。

组织一次学习。活动期间以律所为单位,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和宪法为主要内容,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宪法的重要地位。

开展一次宣传。每个律所均参加或组织一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宣传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全面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以及宪法对于保障公民权利的意义等,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组织一次调研。各县(市、区)联络组在活动期间组织一次调研活动,担任各类法律顾问的律师至少要到顾问单位走访一次,深入了解基层、企业和顾问单位对“依法治国”、宪法和其他各项法律法规的认识度和认同感,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普及宣传服务。

举行一次宣誓。以律所或联络组为单位,组织一次集中宣誓活动,集体向宪法宣誓,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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